2019年兰州市教育局系统引进急需紧缺及实用人才公告

2019-06-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兰州市教育局系统引进急需紧缺及实用人才公告已公布,引进急需紧缺及实用人才125人,报名时间从2019年6月17日9:00至2019年6月21日17:00。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兰州市教育局系统引进急需紧缺及实用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兰州市教育局系统面向国内外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及实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及实用人才12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表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良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9年6月1日。招聘岗位要求25周岁以下为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引进人才范围不含兰州市县区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和引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1.岗位信息获取。通过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slz.lss.gov.cn)、兰州市教育局(http://jyj.lanzhou.gov.cn/)、母亲河网站(http://www.mqh.gov.cn)、兰州人才信息网(http://lzrc.lanzhou.cn)官方网站查看《2019年兰州市教育局系统引进急需紧缺及实用人才公告》,获取《岗位需求表》。
  2.报名。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19年6月17日9:00至2019年6月21日17:00,以符合规定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需求表》,下载填写《兰州市教育局系统引进急需紧缺及实用人才报名登记表》,核对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其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成绩单等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招聘单位公布的报名邮箱。为便于归类,报名邮件及报名登记表必须以“岗位序号+姓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结果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方式反馈。受理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至17:00。
  引进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表述为具体专业。文件中未列入的教育类相关专业,以《公告》中具体专业为主。
  3.现场审核确认面试资格。按照《公告》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招聘单位对其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面试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当引进岗位的所有面试人员成绩均低于75分及以下时,招聘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取消本岗位引进计划。面试考核时如出现并列人员需进行加试考核,加试成绩优先者进入体检环节。(注: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5.体检。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和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引进人才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负担。
  6.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7.认定。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认定。
  8.公示和聘用。认定合格者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母亲河网站、兰州人才信息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由市教育局统一提请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我市事业单位正常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人才各岗位在体检、考察、认定等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2.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引才岗位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公告由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855425
  监督电话:0931-88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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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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