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78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1日下午5:00。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甘肃省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甘肃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省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78名(招聘计划详见计划表),其中058机动岗位的14名机动名额,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在全省法院范围内进行分配调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2000年7月之前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及相关专业(文科类)。
5、热爱人民法院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原则上要求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法院,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法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以及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法院网(http://www.chinagscourt.gov.cn),认真阅读《公告》《诚信承诺书》,查看《招聘计划表》,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确定报考职位,下载填写《报名申请表》,并粘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同时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有特长人员在《报名申请表》中填写个人特长。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1日下午5:00。报考人员将《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gyzzbrsc@126.com,《报名申请表》要求以“报考法院+报考人员姓名”命名;报考人员发送邮件后收到自动回复“您发送的邮件已收到”即提交成功,如果12小时内未收到自动回复,需重新提交。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再进行回复,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对于没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通过邮件进行回复。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招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冒用等骗取聘用资格,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初审
初审比例原则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5。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适当降低比例或从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剂。
初审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个人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特长特点等,满分100分。初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甘肃法院网另行通知。
初审结束后,根据初审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操作技能测试人选,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岗位,按照初审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剂。初审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审成绩不计入考生最终综合成绩。
五、操作技能测试
操作技能测试采取上机操作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速记能力、听打和看打速度及准确性,满分100分。操作技能测试前发放准考证,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在甘肃法院网补充通知。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操作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按报考岗位最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在甘肃法院网补充通知,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八、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根据4:6比例确定,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合总分为100分。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省法院统一组织,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法院统一组织,各中院协助实施进行考察。根据书记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在最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肃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期间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解除合同。
十二、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按照《甘肃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社会上举办的以法院书记员招考为名的各类培训,请广大应试人员和家长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31—2839097
监督电话:0931—2839098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