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2050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意见》提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近三年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乡村振兴的核心任务,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等不得、没退路的硬仗,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各种优惠向深度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倾斜
把握攻坚重点聚焦发力。区域攻坚抓住“两州一县”和省定18个深度贫困县、40个深度贫困乡镇、3720个深度贫困村;群体攻坚紧盯低保贫困户、残疾贫困户、纯老年户等深度贫困人口;短板弱项攻坚着力解决产业增收和住危房、患大病、因贫辍学等突出问题。
财政资金安排、金融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建设、惠民政策支持、工作力量配置向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人口倾斜。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主要投向深度贫困地区。
完不成扶贫任务坚决给予问责
构建特色鲜明的扶贫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牛、羊、菜、果、薯、药等六大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旅游、电商、光伏发电、砂石开采等扶贫产业,确保每个贫困县都有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每个贫困村都有致富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稳定收入渠道。制定完善“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把符合条件的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制定打好脱贫攻坚战3年行动实施意见,严把贫困人口退出时序、退出标准、退出程序、核查比对、评估检查“五个关口”。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考核问责,量化住房、医疗、教育、饮水、交通等考核指标,建立健全条块结合的责任落实体系和层层追责机制,对完不成任务的坚决给予问责。
打造全国重要的中医药生产加工基地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推动“菜篮子”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建制建设工作。继续做大玉米、马铃薯、蔬菜、花卉制种业,推进苹果、蔬菜、中药材等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肉制品、特色果蔬、食用菌、百合、玫瑰、油橄榄、花椒、优质小杂粮等区域特色产业和地方土特产品。打造特色优势明显的冷凉型高原绿色有机蔬菜、西菜东调、内陆型出口蔬菜生产基地和全国重要的中医药生产加工基地和仓储、交易中心。
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
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努力将河西地区打造成面向西北乃至中西亚、南亚和中东欧的“菜篮子”生产供应基地。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县乡全覆盖,功能覆盖到行政村。
大力支持农业企业开展跨国经营。
构建山川秀美的绿色生态体系。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扎实做好祁连山国家公园和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深入落实河长制,积极推行湖长制,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逐步提高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坚决杜绝受污染的农产品流向市场。
启动“厕所革命”三年计划
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制定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启动“厕所革命”三年计划,开展农村改厕、改水、改灶、改暖、改圈等专项整治。
广泛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打造传统农耕文化特色品牌。保护好古镇、古村落、古民居、民族村寨、古树名木、农耕遗迹、文物古迹等物质文化遗产。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丰富广大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
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等活动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因村精准派出第一书记。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退休干部、复转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持续开展道德模范、“陇人骄子”、“民族团结进步”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青年、家庭等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和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寺庙、滥塑宗教造像。
落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标准
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坚持农村教育优先发展。深化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扶持和倾斜力度。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落实并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标准。
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范围等“六统一”
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坚持农村教育优先发展。深化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扶持和倾斜力度。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落实并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标准。
大规模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
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居民及时纳入救助范围。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报销结算制度,落实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就医费用即时结报制度。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盘活利用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适度放活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3年完成农村“三变”改革
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推行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全面盘活农村资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鼓励科技人员以团队带项目形式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建立动员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