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嘉峪关市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8-03-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嘉峪关市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2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25日,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本次甘肃公务员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2018年甘肃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点击订购)进行备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嘉峪关市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经甘肃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考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计划
  嘉峪关市2018年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2名乡镇公务员。
  二、考录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2015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13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8年3月19日-25日为报名时间。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考察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甘肃省2018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受表彰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吋正面照片。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由所在乡镇党委审核,区党群工作部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社、教育、计生等部门联合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嘉峪关设1个考点,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笔试于2018年4月21日与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排序。按面试人员与考录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五、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嘉峪关市设1个考点。面试内容包括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主要测试报考者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对应试人员分别进行排序。按考察人员与考录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
  大学生村官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乡镇部分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乡镇部分干部和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组成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实地查看主要查看应试者近三年来或服务期内的工作实绩,特别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考察组评分,组织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应试人员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市考录办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按人选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确定综合成绩
  组织考察与资格复审结束后,市考录办根据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大学生村官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以体检对象与考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进行。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市考录机构负责在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问题的,经查证属实,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市考录机构报省考录办审批。录用工作结束后,如遇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或因其他原因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使用和管理
  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新录用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新录用人员录用后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向区(市)及以上机关流动。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931-8733810   0937-632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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