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庆阳市环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2-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庆阳市环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3名,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3月1日18时前,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全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环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单位空编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中共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环县监察委员会)等11个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数量
  1、中共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环县监察委员会)4名。
  2、中共环县委办公室4名(其中:环县国家保密局1名、中共环县委信息监察室2名)。
  3、中共环县委政法委2名(环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中共环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
  4、中共环县委组织部4名(其中:环县党建办公室1名)。
  5、中共环县委宣传部1名(环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1名)。
  6、中共环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2名(环县互联网信息化工作办公室2名)。
  7、中共环县委统战部1名(中共环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1名)。
  8、环县督查考核局1名。
  9、环县档案局2名。
  10、环县妇女联合会1名(环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名)。
  11、共青团环县委1名(环县希望工程办公室1名)。
  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一般干部(不含未转正的服务期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坚定,工作积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工作满2年(2016年2月29日前参加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2016-2017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因见习期内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
  4、热爱相关职位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及其他相关业务能力。
  5、符合选聘计划表中所列各岗位的年龄、工作年限、文化程度、个人身份及其他报考条件。
  三、选聘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3月1日18时前。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和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加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照2张和已填好的《2018年全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填写规范、真实、全面。每人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比例达到4:1方能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既定报考条件,核查个人档案,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聘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档案造假、涂改问题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3、笔试时间:2018年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阅卷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1、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侧重于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同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确定考试成绩,分岗位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遇某岗位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考察。
  (四)考察
  1、考察方式。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人社局、选聘单位参与,共同开展考察工作。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应考人员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适应性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考察成绩。
  2、考察时间:以考察通知为准。
  考察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20%计算出总成绩,分岗位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环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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