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凉市泾川县特岗教师招聘106人公告

2017-05-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平凉市泾川县特岗教师招聘10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地点在泾川县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人社局一楼)。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可结合甘肃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泾川县2017年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平凉市教育局、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凉市2017年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市教发〔2017〕107号)精神,现将我县2017年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和范围
  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农村学校任教。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06名(包含2016年已签约农村硕士2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聘期3年。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4.泾川生源(因婚将户籍迁入泾川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
  (二)学历要求
  报考农村中学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前教育岗位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年龄不超过30岁。往届毕业生为尚未就业且持有《择业通知书》或派回我县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6年到公建民营幼儿园服务的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已经签约的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职业资格及专业要求
  1.报考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任教学科。尚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对应;非师范类毕业生要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报考农村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为音乐、美术、体育以及专业为学前教育相关相近专业。本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教育学学科门类下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艺术学学科门类下的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教育类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专业。
  三、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地点在泾川县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人社局一楼)。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证明)、《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择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甘肃省2017年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贴1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进行报名。考生不选择具体设岗学校,只填报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和报考岗位大类。报名表由毕业生登录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gsedu.gov.cn/)或在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3.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不能再报考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中的其他项目。重复交叉报名者,其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4.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大小小于20kb,蓝底免冠),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小学学前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小学学前教育类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相关专业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教育知识与应用、保教知识与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17年7月8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17年7月8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三)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严格按照各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考生总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来排名);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理科、音体美和小学学前教育)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县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
  (四)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中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小学学前教育类笔试成绩(200分)/2×50%+面试成绩(100分)×5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各学段及对应学科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考生报考的学段、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果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由市教育局拟定补录方案,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同意后进行补录。拟录用人员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复核。
  四、待遇保障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三)特岗教师在聘期内,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由县教育局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鼓励;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再列入本项目管理,自主择业。
  (四)本次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经市教育、人社部门同意,由县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岗位考核合格的,不进行其他考试,落实编制及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五)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后,岗位考核不合格或不愿留在志愿服务地学校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
  (六)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五、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依据实际在岗教师人数据实核拨。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报名地点:泾川县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人社局一楼)
  咨询电话:0933-3328636转8020
  泾川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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