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实施方案

2017-05-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甘肃省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实施方案已发布,全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650名(包含2016年已签约农村硕士95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指定的地点。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可结合甘肃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甘肃省2017年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一、招聘数量与岗位
  全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650名(包含2016年已签约农村硕士95名),聘期3年。各实施县(市、区)招聘人数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和岗位为准,具体岗位在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gse?du.gov.cn/)公布。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4.甘肃生源(因婚将户籍迁入甘肃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结婚证、户口本)。
  (二)学历要求
  报考农村中小学岗位(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年龄不超过30岁。往届毕业生为尚未就业且持有《择业通知书》或派回生源市(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6年到公建民营幼儿园服务的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已经签约的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职业资格及专业要求
  1.报考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任教学科。尚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对应;非师范类毕业生要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报考农村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为音乐、美术、体育以及专业为学前教育相关相近专业。本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教育学学科门类下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艺术学学科门类下的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教育类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专业。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指定的地点。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证明)、《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择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甘肃省2017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一式三份(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进行报名。考生不选择具体设岗学校,只填报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和报考岗位大类。报名表由毕业生登录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gsedu.gov.cn/)自行下载。
  3.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公共基础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小学学前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小学学前教育类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相关专业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教育知识与应用、保教知识与能力。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实施县(市、区)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严格按照各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考生总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来排名);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实施县(市、区)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理科、音体美和小学学前教育)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实施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州)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面试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四、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市、区)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小学学前教育类笔试成绩(200分)/2×50%+面试成绩(100分)×5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各学段及对应学科确定拟录用人员。实施县(市、区)根据考生报考的学段、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市、区)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由各市(州)拟定补录方案,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同意后进行补录。拟录用人员由实施县(市、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复核。设岗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2017年9月10日前将审核同意拟聘用的特岗教师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各市(州)上报的拟聘用特岗教师,经省教育厅复核、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
  五、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依据实际在岗教师人数据实核拨。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国家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实施县(市、区)政府承担。
  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市、区)承担,不得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
  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931—882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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