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定西市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公告发布。全市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13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27日。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个人提出申请。考录对象为大学生村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录对象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考试不指定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科目考生可参考2017年甘肃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2017年定西市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13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安排,2017年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我市考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职位与计划
全市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13名,其中从大学生村官中计划招录5名;从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计划招录7名;专门面向2015、2016年度脱贫“摘帽”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计划招录1名。
具体职位、录用人数详见《定西市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
二、考录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1、2014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2、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3、2015、2016年度脱贫“摘帽”村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脱贫“摘帽”村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核定发布为准)。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须为2014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5、报考面向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及专门面向2015、2016年度脱贫“摘帽”村职位的,须为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3月20日);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
7、2015年度、2016年度脱贫“摘帽”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考的年龄条件为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村干部报考的年龄条件为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任职期间个人、集体受过县(区)级及以上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12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7年3月20日—27日为报名时间。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甘肃省2017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甘肃省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吋正面照片。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由所在乡镇党委审核汇总后报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社、教育、计生等部门联合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3:1时可降低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2015、2016年度脱贫“摘帽”村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除报考专门面向减贫“摘帽”村职位外,还可同时报考面向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
四、笔试
笔试采取省上统一命题、市考录办具体组织、统一时间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市上设1个考点。考录对象为大学生村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录对象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乡镇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
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由省考录办组织人员统一阅卷。市考录办分三类职位,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排序。大学生村官以市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县(区)为单位,按面试人员与考录计划3:1的比例(达不到3:1时可降低到2: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报考了两个职位的减贫“摘帽”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如果均入围面试,则参加排名靠前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依次递补;如均入围面试且两个职位名次相同,则只参加专门面向减贫“摘帽”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由市考录办具体组织,面试实行百分制。市上设1个考点,应试者在市政府所在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报考者主动放弃面试的,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六、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分三类职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大学生村官的笔试成绩为两科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对应试人员分别进行排序。大学生村官以市(州)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考察人员与考录计划2:1的比例(考录计划在10人以上的,可降低为1.5:1)确定考察对象。
大学生村官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察工作由县区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组织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应试人员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在组织考察时,考察组应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按人选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组织考察与资格复审结束后,分三类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大学生村官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
七、体检
体检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办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市考录办报省考录办。录用人员名单经省考录办审定后,由市上办理录用手续。
九、使用和管理
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最后一次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所有新录用人员,如向县(市、区)及以上机关流动,须录用后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录用人员具体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专门面向减贫“摘帽”村招录的人员,原则上继续安排在所在村工作。
十、考录组织方式
从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市州为单位组织进行。此次考录不向报考人员收取费用。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
工作电话:0932-593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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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西市委组织部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