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白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66名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19日9:00—17:00。报名地点:白银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白银市白银区诚信路611号)。考试科目按岗位划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的考生可结合甘肃事业单位考试用书进行备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白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66名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一揽子措施计划促进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和《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细则》,经研究,组织实施白银市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音体美教师79名,幼儿教师150名,中小学(含特教)、中高职和党校教师137名,共计366名(具体招聘计划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现场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具体招聘条件以招聘岗位表规定为准。
2.白银市户籍或生源(藏汉双语岗位为甘肃省户籍)。
3.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5.年龄条件:幼儿教师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教师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2)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2016年参加省上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等项目考试拟确定的聘用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19日9:00—17:00。
报名地点:白银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白银市白银区诚信路611号)。
3.报名有关材料。
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现场填写《白银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年内不准参加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此次报名收取报名费150元。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幼儿、中小学、中高职、党校教师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音体美、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试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1.笔试。
幼儿、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市委党校、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市工业学校、县区中职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音体美、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内容:根据考生所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进行,分值为100分(具体测试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2.面试。
所有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采取现场抽题确定说课内容,现场限时备课(备课时间为15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3.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2以上,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说课)资格。
面试(说课)开考比例按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必须60分以上。
4.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6年8月26日9:00—17:00。
领取地点:白银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白银市白银区诚信路611号)。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6.携带证件。
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者,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须有打印的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7.总成绩计算。
幼儿、中小学、中高职和党校教师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面试(说课)成绩×40%。
音体美和特殊教育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说课)成绩×40%。
总成绩汇总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审批、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白银市人社网、白银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由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3.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4.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纪律监督
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要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应聘人员可登陆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白银教育网网站查询招聘岗位。
咨询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事业科:0943-8244489
白银市教育局人事科:0943-8246424
监督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监察室:0943-8304022
白银市教育局审计监督室:0943-823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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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招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