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酒泉金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03-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甘肃酒泉金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38名,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至3月13日9:00至18:00。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工作需要,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西北师范大学举办校园招聘会,为金塔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金塔县教育系统教师需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6名,其中,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3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政治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体育教师6名、美术教师6名、音乐教师6名;职业中专教师2名(具体计划附后)。
  二、招聘范围
  基础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历名、政治、生物)教师招聘范围为西北师范大学2015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往届未就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生源不足时,其他全日制本科以上师范类院校(不含独立院校)师范专业2015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往届未就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招聘范围为全日制本科以上院校(不含独立院校)相关专业2015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往届未就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职业中专教师招聘范围为理工类全日制本科以上院校(不含独立院校)相关专业2015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往届未就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不良反应,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4.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当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和二等乙级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二等甲级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5年酒泉市金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列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单位在西北师范大学设立报名点,负责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相关材料于2015年3月12至3月13日9:00至18:00期间到西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报名点报名。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考生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现场填写《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提供);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2015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本公告公布的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确定拟面试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学业课程成绩单,按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占30%、专业课(与报考岗位教学学科紧密的三门课)成绩占70%的比例,测算学业成绩,根据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个别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通过与报名人员协商的方式调整报考岗位;调整后仍不足3人的,由招聘工作领小组划定最低控制线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的,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小组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以说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具体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备的教学基本能力、教育基础知识在教学中的应用、教学方法的掌握应用,同时考察面试者书写能力。说课内容为中小学现行教材,具体课题由考核测试小组在考生封闭后当场抽签确定。
  面试测评小组由金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及中学高级教师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测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
  (四)综合成绩确定。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按学业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汇总综合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由金塔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通过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和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合格者,签订拟聘人员协议。
  (六)复审。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2015届学生毕业后,由金塔县人社局、教育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终止拟聘协议。
  (七)体检。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学生毕业后,由金塔县人社局、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八)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本单位。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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