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庆阳市事业单位招聘357人公告

2014-12-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甘肃庆阳市事业单位招聘357人。甘肃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本次主要是教育和医疗事业单位进行招聘,详见下文。
  甘肃省庆阳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和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2〕35号)精神及工作需要,甘肃省庆阳市2015年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和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5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共招聘357名。其中:免费师范生103名,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54名。具体招聘单位、专业、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一)中小学校教师: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5年应届免费师范生。
  (二)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医疗卫生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热爱庆阳,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办理聘用手续:
  (一)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
  (二)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的。
  (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四)毕业证书上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五)体检不合格的。
  四、招聘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资格、统一组织考试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所在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能否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等)材料,携带学业成绩单、自荐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不允许报考两个及以上的岗位。重复交叉报名者,取消招聘资格。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
  1、中小学校教师
  时间:2015年1月6日8:30—16:3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
  2、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时间:2015年1月12日8:30—16:30
  地点: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图书馆楼一楼
  (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审查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相关证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登记。然后将应聘人员自荐书及有关证件材料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依据复审结果确定考试人选。
  (三)考试。由市人社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测评小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当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当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人选按照招聘计划和笔试人员的1:3确定。最后,按照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聘人选。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现场签订招聘协议。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
  1、应聘中小学校教师的考生进行《教育理论基础》(100分)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2、应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生进行《医学基础综合知识》(100分)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面试内容:
  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岗位适应能力、专业技能和思维反应、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100分。
  (四)体检。拟招聘人员毕业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户口迁移证)和学籍档案等材料,到市人社局报到,接受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各县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规定组织体检。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职,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陇东报、中国·庆阳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招聘主管部门网及省内外有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
  庆阳市监察局         0934-12388
  庆阳市人社局监察室   0934-8605851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    0934-8683373
  庆阳市教育局    0934-8680263
  庆阳市卫计委    0934-8213487
  庆城县人社局    0934-3222536
  宁  县人社局    0934-6622297
  环  县人社局    0934-4421424
  镇原县人社局    0934-7126261
  华池县人社局    0934-5121552
  合水县人社局    0934-5521511
  正宁县人社局    0934-6121514
  附件: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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