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社记者从
湖南凤凰县政府获悉,当地正就一项“去商业化”新政征求意见:引导古城商户外迁、转移、升级,鼓励居民恢复真实的居住生活状态,不再从事商业经营。凤凰县政府称,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古城“商业过度开发”。
凤凰古城的“圈城收费”,在各界的质疑中,还没个是非定论,当地政府又要推出“去商业化”的新政。“去商业化”听起来是个好事,可把古城圈起交给公司经营,且政府在其中占相当股份,这是专家眼里最不可取的“商业化”。凤凰地方政府不先反思自身行为,倒惦记居民的那点小生意,让人大跌眼镜。
房产是居民自己的,做不做买卖也是个人权利,只要不违法违规,政府就无权要求居民“去商业化”。此前,舆论就指出,凤凰“圈城收费”有与民争利之嫌,现在当地谋划的让本地商户外迁,更是赤裸裸的与民争利。
很多地方在运营古城时,都喜欢将原住民迁走,然后再雇人在老城“上班”展示风俗。可没有了原住民的“人造古城”,所谓“真实的居住生活状态”又从何说起?这反映的是地方政府病态的“计划思维”,把居民视为政府谋利的障碍,而不是有自身利益诉求的个体。其结局往往是既损害原住民利益,古城也走不出过度商业化的困局。
近年来,一些本有人文底蕴的景区确实面临过度商业化的危险,凤凰古城也不例外。但究其病根,往往是地方政府为了利益,在背后推波助澜,引进私人资本加以商业开发,投资者为了收回成本,自然不会考虑景区的长远。居民的商业行为,只是顺应景区的商业氛围而已。
所以,要“去商业化”,地方政府首先要跳出利益之争,在景区的规划和监管上尽到责任。居民的商业经营和“真实的居住生活状态”并不矛盾,只要当地政府做好、做细规划,引导居民从事一些和当地民俗相称的经营,防止居民经商时破坏旧有建筑风格等,那居民经商无论对古城生态还是对游客,都是有利无弊。让居民生活自由稳定,政府提供好公共服务,这才是古城健康发展的保证。
凤凰古城是否过度开发、怎么规范过度开发,都应在立足古城保护的基础上,按照市场规律来调节。李克强总理说,要“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凤凰地方政府如果过度干预,岂不是滥用“政府的手”?
凤凰古城的当务之急,是政府首先从“商业过度开发”中抽身,将监督权和经营权分开。否则,瞄准居民利益的“去商业化”,怎么看都是与民争利,难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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