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公务员招考四大变化 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

2013-09-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招考年年火爆,但在报考热情高涨的表象中,每年都会有不少岗位面临着无人报名的尴尬,偏远岗位招人、留人的难题始终存在。省公务员局透露,今年我省公务员招考政策有四大变化,将大力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同时更多地考虑解决偏远地区基层单位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变化1

  部分偏远基层职位面向本地生源


  在2013年公务员招考的职位中,细心的考生会发现部分偏远地区的基层岗位提出了职位面向本设区市考生招考的条件限制。在往年的招考中,党群系统有设这样的条件限制,今年则扩大范围,部分政府的乡镇也设置了“本设区市”的招考条件。

  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在于偏远地区的岗位,招人难、留人难,允许面向本地户籍和本地生源招考后,有助于缓解这一难题。据透露,以往会有考生以边远地区的职位为跳板,考入之后无法扎根安心工作,出现公务员“跳槽”的问题,此举不利于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

  在今年的招考职位中,党群系统里的长汀县河田镇党委科员、寿宁县清源乡党委党政办科员等职位,政府系统里宁德古田县泮洋乡人民政府科员、南平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科员等职位,都只面向“本设区市”招考,且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变化2

  服务未满2年公务员不能再报考


  针对公务员再报考的问题,今年的公务员招考条件也有所变化。在往年招考时,我省一般都规定“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从今年开始这一要求改变为“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这一个政策变化,也与今年中央机关招考相一致。

  据了解,对公务员再报考提出时间限制,主要是为了稳定新录用人员和基层公务员队伍,也能给其他考生更多的机会。

  变化3

  近三年应届毕业生都纳入本省报考者


  今年公务员招考的条件更加放宽,最突出的表现是报考公告第七条的规定,“2013年3月12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年、2012年、2013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据了解,往年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只有招考当年的应届毕业生,才能视为本省报考者。今年则从当年扩大为此前三年,这一条件放宽有助于扩大竞争,吸纳更多的省内外人才到我省工作,体现了“海纳百川”的福建精神。

  变化4

  专门职位超过400个


  今年,省里设立了一批专门职位,专门面向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且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这些职位超过了400个,与往年相比有大幅度增加。

  据了解,“专门职位”是专门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专门职位的增加,也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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