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泉州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通告
泉州广播电视台系泉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实行企业化运作管理的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自办电视、广播栏目88个,广播电视等多媒体制作能力强大,大型活动策划能力突出,数字化、网络化技术装备水平处于全国城市广电媒体领先行列。为满足单位事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0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fujian/)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2013年泉州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广播电视事业有一定了解;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六)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身高等各项资格条件。
岗位所要求专业的认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毕业院校是否属于岗位所要求的“本一批院校”或“本二批院校”,以2012年福建省高考录取时该院校所属的录取批次为准。
三、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2013年5月25日8:00至5月30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进行咨询。报名系统将于5月30日17时30分关闭。
2.资格初审(2013年5月25日8:00至5月31日17:30)。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泉州广播电视台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于资格初审期间通过登录考生通道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对于资格审核不通过而无法考试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进入面试阶段时,泉州广播电视台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3年6月15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2013年6月15日以后登录上述报考网站,通过登录考生通道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
2.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3.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后需在通知的时间内,持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到泉州广播电视台进行验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如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记者岗位(岗位代码为01、02、03、04)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
报考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岗位(岗位代码为05)的考生,笔试科目《广播电视工程专业知识》;
报考计算机信息技术岗位(岗位代码为06)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计算机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泉州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二)面试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非记者岗位除面试外,需另行组织技能操作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记者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其他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40%+实践成绩的20%计算。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验证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
六、聘用
考核合格后,初步确定为聘用人员,由泉州广播电视台安排试用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编制外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代理,并办理企业养老保险,享受本单位其他同类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由泉州广播电视台研究决定是否按计划开考或调整招考计划数。
(二)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外人员,不使用泉州广播电视台核定的事业编制。
(三)本次招聘考试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考生在应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向泉州广播电视台咨询,咨询电话:0595-22111226。
泉州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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