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厦门市邮政管理局招聘见习生公告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3年厦门市邮政管理局见习生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邮政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1名见习生。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与名额
普遍服务处:1名,辅助普遍服务监管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厦门户籍(含厦门生源);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即将毕业的学生)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待人热情,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五)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熟悉办公软件使用;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报名安排
报名者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至现场报名,报名者可直接从网站下载《厦门市邮政管理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表》(附件)。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12月8日(限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8楼1803B,公交:第一码头站;BRT:第一码头);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曾获奖励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2张,厦门生源毕业生需提交入学前高(初)中学历证书。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持身份证参加。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聘用与待遇
1.对拟录用人员,根据见习生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2.见习补贴:
①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2233元/月(每按30日计发,每日74.43元)。见习期间单位为见习学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②见习期间不办理社会保险和就业登记。
六、其它事项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教育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考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入学前所在区户籍。
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村(社区)党群工作者相关岗位,应届毕业生户籍放宽至该生就读的在厦高校集体户口。
(三)应届毕业生为2023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包括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学历认定。①境内学历(位)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②国(境)外学历(位)。持国(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提醒事项。面试资格复核时,招聘单位将对学历进行核查,请考生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
(五)以上取得相关户籍所要求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23年11月30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八)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2-5822835。
厦门市邮政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fj.spb.gov.cn/fjsyzglj/c103118/c103121/202311/9dd9f4eb16094e93be8d21846eef25e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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