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2023-09-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闽卫基层〔2023〕55号)文件精神,优化我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乡村医生(编外),招聘岗位91个,计划招聘人数91人,详细招聘信息见《龙岩市永定区公开招聘编外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一)永定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范围:永定区。招聘范围永定区指:①2023年9月4日(含)前常住户口在永定区辖区内的;②永定籍生源,户籍尚未迁回永定区辖区落户的;③2023年9月4日(含)前取得永定区辖区居住证的。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4.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安心卫生健康工作;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无过敏体质。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在1983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永定区毕业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14日(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永定区卫健局基妇股(永杭路79号)。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永定区公开招聘编外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以及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名时在《永定区公开招聘编外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需注明报考专业。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核对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书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委托他人填写或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报名,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2.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通畅,以便考务等信息通知,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对报考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考试对象。如发现考生报考资格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考生有伪造、提供虚假信息、有意隐瞒事实等,以骗取考试或签订服务协议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签订服务协议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选岗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岗位(91个空白村卫生所)。
 
  七、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工作由各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卫生院另行通知。
 
  (一)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报到,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或体检缺席者,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本次招聘考察工作由各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实施,形成考察实施方案。
 
  (一)考察工作可采取谈话、查阅个人档案、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阅学籍档案、提供个人征信、有无违规违法情况;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定性分析,考察不计分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进入考察阶段前要将个人学籍档案调入我区人才服务中心。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签订服务协议书
 
  经公示无异议者,与镇卫生院签订服务协议书,首次签订期3年(含2个月试用期),明确服务年限、岗位及职责要求。
 
  十一、相关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为乡村医生(编外人员,无固定薪资,根据公共卫生工作量支付报酬),由镇卫生院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各单位结合实际,按规定落实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相关待遇以及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继续担任乡村医生。
 
  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服务协议的,取消服务协议资格。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本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二)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监督电话:0597-3255781。
 
  十三、咨询服务
 
  咨询联系电话:0597-3255781。
 
  附件:
 
 
  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yongding.gov.cn/xxgk/rsxx/qsyzp/202309/t20230904_20321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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