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莆田市城厢区教育系统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方案已公布,计划招聘447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城厢区教育系统2023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方案
为解决我区教师编制紧缺问题,保障正常教学需要,根据《城厢区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编外合同教师管理规定》(莆城教[2018]18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城厢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44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城厢区2023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凡报名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且参加当年度全省统一笔试人员并取得有效成绩,均可报名城厢区2023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城厢区原入聘的编外合同教师聘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二)岗位要求
具备岗位所需教师资格、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首次聘任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1.高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乙(语文学科二甲);
2.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乙(语文学科二甲);
3.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乙(语文学科二甲);
4.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乙。
(三)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城厢区原入聘的编外合同教师聘期未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1日上午:高中各学科、初中语文、幼儿园;
8月1日下午:初中除语文外各学科;
8月2日上午:小学语文、英语;
8月2日下午:小学除语文、英语外各学科。
2.报名地点:幼儿园在城厢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中小学在六楼会议室(地址城厢区荔城中大道750号)。
3.报名须提供材料: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者须提供《城厢区2023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一份,以及省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报告单》(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http://jszk.eeafj.cn/sign.html]-查看左侧个人信息查询-点击成绩查询-点击左上角的打印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面试确认与资格复核所提供的复印件和证明材料等均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的考生可提出加分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由莆田市城厢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5.注意事项: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办法
1.在核定的编外合同教师聘用人数内,先聘用免笔试对象(包括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若出现免笔试对象的报名人数超过聘用人数,则通过抽签确定。
2.其余岗位面向2023年参加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的人员,聘用不需面试,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40分(即考生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聘用原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聘用对象,具体岗位由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选择。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三)岗位选择: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各学科报名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并适时进行岗位选择(具体以网上发布时间为准)。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察
1.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是否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以及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2.考察办法:考察由城厢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补充招聘:第一轮招聘岗位未招满、选岗后因各种原因放弃以及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等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将组织第二轮补充招聘(由各有关学校自主招聘,招聘方案另行制定,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四、聘后管理
(一)劳动合同签订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编外合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第一轮招聘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第二轮补充招聘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二)人事代理
城厢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配合用人单位为编外合同教师办理人事代理,参照在编教师做好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工资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考核奖惩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在编教师考核办法制定编外合同教师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其中考核优秀比例参照在编教师优秀比例执行,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结果于当学年度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并作为续聘劳动合同和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编外教师年度考核,实行三年一聘制度,仍需保留部分编外合同教师的用人单位,三年年度考核总成绩在所在学校全体教师排名60%(含)以内方可续聘,达不到的予以辞退。
(四)职称评聘
编外合同教师的职称纳入学校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区人社局根据各学校的编外合同教师人员数,参照本校在编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编外人员岗位职数,编外教师岗位职数实行单列管理。编外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评审同样参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等文件执行。
(五)继续教育
编外合同教师在继续教育方面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行管理。用人单位要加强编外合同教师的管理,不断提高编外合同教师的学历层次、师德修养和教学水平,完善编外合同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编外合同教师的整体素质。
六、福利待遇
(一)工资的办理和发放。用人单位参照本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确定编外合同教师的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用人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按程序拨付,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编外合同教师享受一个月奖励金,经费由区财政承担,但不享受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
(二)“五险一金”的办理。用人单位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切实落实编外合同教师的社会福利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编外合同教师“五险一金”缴交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单位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三)评优评先推荐。编外合同教师在评优评先方面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学校在开展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推荐工作时应注意推荐优秀的编外合同教师参评。
(四)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编外合同教师可以通过参加学校的教代会等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于不涉及干部职数管理的职务,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对履职优秀、有业务专长、符合任职要求的编外合同教师进行考核聘任。
(五)享有假期规定。编外合同教师享有寒暑假、婚假、产假、事假、病假、公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鉴于编外合同教师的特殊性,首次聘任期内,若第一年请产假的,当年产假期间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若第二年请产假的,当年产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六)参加公办教师招考享有优待。城厢区在职编外合同教师,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在参加本区学校公开招聘时,若报考者所持教师资格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类别可不作限制(若本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上发布(进入“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点击“专题专栏”,进入“教育专栏”,查看“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chengxiang.gov.cn/ztzl/jyzt/),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敬请关注。
本方案解释权归城厢区教育系统编外合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咨询电话:0594-2677566。
附件: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engxiang.gov.cn/ztzl/jyzt/gggs_32849/202307/t20230727_18416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