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泉州丰泽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从事教学工作国企员工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00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9:00至2023年6月9日17:0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泉州丰泽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从事教学工作的国企员工公告
泉州丰泽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丰泽教育集团”)系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根据学校学科需求及申请,决定组织招聘2023年从事教学工作的国企员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200名。招聘对象为参加泉州市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含委托考试)且达到成绩合格线者,成绩合格线为50分(不含加分),即报名人员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
岗位要求具体详见《丰泽教育集团2023年招聘从事教学工作的国企员工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4.现役军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报名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从泉州丰泽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8.被列入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及权属企业招聘限制名单的人员;9.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权属企业在职教师;10.丰泽区教育系统内在职编外合同教师;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且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名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附件4),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名时应征得具有原单位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或在获得录取后于2023年8月10日前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名人员于2002年后取得大专或以上学历的,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名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名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名;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名。报名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名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2023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报名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发布,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2.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9:00至2023年6月9日17:00。(法定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报名地点:丰泽教育集团(丰泽区东海街道府西路219号ITC万科中心一期B座2703)。
联系电话:0595-29886001(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8:30-12:00,15:00-18:00开通)。
3. 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泉州丰泽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教学工作的国企员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起填写,按照高中(中专)、大学、工作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不可间断)。报名表内的照片应符合如下要求: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
(2)《泉州市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准考证各1份(报名人员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jszk.eeafj.cn/sign.html)打印)。
(3)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有效身份证件;b.学历证书、学位证书;c.2002年后取得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d.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的职(执)业资格证书。
(4)其中岗位代码16须提供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的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规范的“工作证明”及相关社保凭证(与合同或单位证明时间一致的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电子商务师证书。
报名结束后,按照泉州市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查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达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选,放弃体检资格的空缺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若考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所面试,考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每位报名人员仅可报名一个岗位。
3、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聘用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名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录用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负责。
(四)体检
1、丰泽教育集团原则上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体检名单将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上公布,请报名人员报名后随时关注。
2、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个人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丰泽教育集团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女性报名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环节,待所有体检项目及考察等环节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五)考察
1.按1:1比例对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名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2、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名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察阶段,丰泽教育集团还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被考察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
发现被考察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丰泽教育集团将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考察人员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
被考察人员已履行义务的,被考察人员应在丰泽教育集团限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继续后续招聘程序;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被考察人员的考察资格。聘用人员入职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1.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将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公示5天。
2.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选择聘用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具体选岗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须按丰泽教育集团限定的入职时间按时入职,入职时间另行通知。入职后须服从丰泽教育集团及学校统筹调配。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原则上与泉州市丰泽区属学校公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经聘用后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见习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工资待遇原则上按其取得的最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最低层级并参照丰泽区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待遇给予兑现。
聘用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最低服务年限两年(含见习期),如参加泉州市丰泽区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开招考并被聘用的,可不受最低服务年限限制。
四、其他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体检对象自行放弃体检资格或考察对象自行放弃考察资格者,将被列入泉州丰泽教育集团招聘限制名单,自放弃之日起5年内取消其报考泉州丰泽教育集团各岗位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发布,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595-22505053(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8:30-12:00,15:00-18:00)开通)。
(五)报名人员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丰泽教育集团咨询。咨询电话:0595—29886001(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8:30-12:00,15:00-18:00)开通)。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丰泽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泉州丰泽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qzfz.gov.cn/zwgk/xwzx/tzgg/202305/t20230530_28867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