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福建宁德福安市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83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10月26日下午5: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公共题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部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可参考2021年福建事业单位课程复习。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福安市人社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做好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18〕133号)等文件精神,经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1年下半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1〕73号)核准,现将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无面试的岗位在体检前提供)。
(二)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在1985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不缴费,每个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成功报考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程序如下: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21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10月26日下午5:0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ingde.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要求为.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10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咨询电话:0593-8988550。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可垂询上述电话。
(二)资格初审。由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应的网络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且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咨询电话: 0593-8988550。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10月22日上午8:00~10月27日上午12:00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其中10月25日、26日的报考者在10月27日上午12:00前查询。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须在10月27日下午4:00前重新选择岗位报考,报考人员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3日-11月7日上午。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笔试
(一)公共题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部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专业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由人社部门和卫健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二)时间安排:2021年11月3日至11月7日上午,考生在线填写《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印准考证。2021年11月3日至11月5日、11月7日上午11:30前,办理笔试加分确认。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7日(星期日)下午2:00-4:00,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核:笔试结束后,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和报名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福安市棠兴路806号行政服务中心9楼918室)进行资格复核,最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予以公示。
四、面试
公共题面试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卫生专业技能考试岗位免于面试,如出现专业题笔试分数相同时,参加统一公共题面试。
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无面试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2021年10月26日(含26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人员,宁德市内外院校的2019、2020、2021届宁德市生源毕业生,均视为宁德市报考人员。招考范围限在“县(区)”“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二)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2021年10月26日(含26日)。其中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以教育部认证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除学历、学位证外,报考人员在2021年10月26日(含26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计划表中规定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学历类别为不限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四)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公开报名后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需经用人单位申请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按以上办法执行。
(六)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七)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各种原因自愿放弃聘用的,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1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11月3日至11月5日、11月7日上午11:30前向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福安市棠兴路806号行政服务中心9楼918室)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十)报考者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十一)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考生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和检测体温,入场过程中须佩戴口罩,“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存在《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入场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十二)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由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fjfa.gov.cn/zwgk/rsxx/gwyjsydwklxx/202109/t20210930_15310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