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泉州泉港区招聘编外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5人。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5日。报名方式:邮箱报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度泉港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满足新形势下工作需要,充实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中共泉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文员1名、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员2名、泉港区政协办公室文员2名、中共泉港区委宣传部文员1名、泉港区委政法委员会文员1名、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文员1名、泉港区财政局文员2名、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安全协管员6名、泉港区人才办人才服务专员3名、泉港区社会保险中心文员4名、泉港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员1名、泉港区生态环境局驾驶员1名,共计25名。
二、招聘对象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以及区生态环境局岗位均面向泉港籍退役军人,其余岗位面向参加2021年度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未被列为拟聘用对象的泉港籍考生。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黑涉恶受处理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7)有其他不宜从事政府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和要求
1.学历要求: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学历证书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户籍条件要求:(1)2021年8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泉港的报考者;(2)籍贯为泉港的报考人员;(3)2021年8月18日前父母、配偶常住户口或工作(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在泉港的报考者。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相关材料到邮箱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5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完整、如实地填写《2021年度泉港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或清晰图片)打包压缩发送到邮箱qgrs87987377@163.com,文件名命名统一格式: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姓名。
3.报名所需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张贴一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
⑵参加2021年度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单截图;
⑶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退伍军人需要提供退伍证;
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4.报名注意事项
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⑵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⑷报考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泉港区政府(http://www.qg.gov.cn/)网上公布。
(三)成绩划定
1.参加2021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划定且笔试合格线不低于50分。
2.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以及区生态环境局岗位采取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需要,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名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①学历高的;②烈士子女;③独生子女;④农村计生二女户。如果均符合或均不符合优先体检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同时提供县(市、区)级综治以及诚信情况等审核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g.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凡经聘用者,最低服务期限两年,需签订二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区劳务派遣标准执行。
(二)因体检、公示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其他考生中以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三)若岗位招录人数不足,从未聘用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招录。
(四)2021年下半年全区如需另招聘编外人员从此次未聘用人员中择优聘用。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港区政府网(http://www.qg.gov.cn/)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招聘工作在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87989766。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5-87987377。
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qg.gov.cn/zwgk/rsxx/zkzp/202108/t20210818_26058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