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福建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1-04-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上半年福建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361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4月16日上午8:00至4月21日下午5:00。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5月5日,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福建事业单位课程复习。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2021年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精神,现将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1届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无面试的岗位在体检前提供)。
 
  (二)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年龄在“18岁以上、40岁以下”(在198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公布的条件为准;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不缴费,每个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成功报考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程序如下: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4月16日上午8:00至4月21日下午5:0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ingde.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4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报名技术支持电话: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0593-2077115,2318009。
 
  (二)资格初审。市直单位主管部门,蕉城区、屏南县、霞浦县、周宁县、寿宁县、柘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应的网络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且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021年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业务指导电话: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0593-2870802、2918817。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4月17日上午8:00至4月22日上午12: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其中4月20日、21日的报考者在4月22日上午12:00前查询。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须在4月22日下午4:00前重新选择岗位报考,逾期责任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4月30日至5月5日上午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定于5月5日上午8:30-11:30安排专人为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时间安排
 
  4月1日: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de.gov.cn/)发布招聘信息。
 
  4月16日至4月21日:报考人员报名。
 
  4月30日至5月5日上午:考生在线填写《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印准考证。
 
  5月5日上午、5月6日至5月7日: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5月5日下午2:00-4:00:《综合基础知识》笔试。
 
  5月18日:公布《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并向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通报入闱人员名单。
 
  5月18日至5月25日: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入闱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月26日至5月28日:专业技能面试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上报面试方案。
 
  5月29日至6月30日: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组织考核,并上报拟聘人员。
 
  7月31日前:将拟聘人员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网站上公示。各级人社部门行文审批。
 
  8月31日前: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逾期未办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科目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二)笔试地点:蕉城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面试形式详见附件2021年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无面试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相应的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二)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对部分县(区)不实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笔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公共题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面试成绩也相同时,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四)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五)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可在进入该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含2021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5月5日上午、5月6日至5月7日向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名序号、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加分或专门岗位考试。
 
  (八)报考者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九)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考生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和检测体温,入场过程中须佩戴口罩,“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存在《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入场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十)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
 
  文章来源:http://rsj.ningde.gov.cn/xxgk/xxgkml/rcgz/202104/t20210401_14541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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