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补录工作的通知已发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 人员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组织实施好“十个一批”扩岗行动,用足用好“三支一扶”招募岗位,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现就做好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时间和范围
(一)8月底前,各地要按照《福建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人员量化评分及招募派遣人选确定办法》(以下简称人选确定办法),按时完成第一阶段人员招募工作。
(二)11月底前,各地应结合公务员考录和本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情况,及时掌握新招募人员流失情况,适时统一对第一阶段招募后的空岗和新招募人员流失后的空岗(台湾籍高校毕业生特设岗位除外)进行补录,并尽快派遣到岗。
二、补录程序和方式
(一)按照“注重质量、应补尽补”的原则,各地补录“三支一扶”人员按照《人选确定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确有需要的,可根据待派遣人员情况适当降低本地最低分数线,同时对确无人选符合条件的岗位,经服务单位同意,可放宽岗位专业等要求。
(二)各地补录人员应按规定予以公示并统一参加体检,所需费用由省“三支一扶”计划专项经费列支。岗前培训工作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
三、其他事项
(一)各地完成人员补录后,应及时将补录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并登录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三支一扶”服务平台(http://220.160.52.58/)做好信息维护。
(二)各地应指导所辖县(区)“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做好补录人员报到上岗、工作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办理等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协调落实好相应待遇。
(三)补录人员服务起始时间从派遣上岗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为2年,纳入2020年“三支一扶”人员统一管理,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同等享受政策待遇。
四、统筹指导服务基层项目做好人员补录工作
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要加强对我省大学生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跟踪指导,积极配合相关服务基层项目实施部门做好人员补录工作,确保完成项目组织招募任务。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文章来源:http://220.160.52.58/fjbys/zxgzdt/20200908/26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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