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分的通知

2020-09-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福建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分的通知已发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关于办理2020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分的通知
 
  为确保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如期公布,现将2020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分时间及地点
 
  报考2020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待遇的考生,于2020年9月7日8:00至9月11日17:30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服务基层项目合格证书、退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当地人社主管部门办理加分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报考南平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直接到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5层4单元B525室南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审核,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直接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需委托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还需出具委托书,受委托人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关于今年行将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对象
 
  今年行将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除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其所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加分手续。即:1.“大学生村官”计划和南平市基层党群工作者计划由当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2.“三支一扶”计划由当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3.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由当地团县(市、区)委出具;4.服务社区计划由当地县(市、区)民政局出具。
 
  三、其他要求
 
  1.以上单位、个人及相应机构提供的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凡不能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及编造提供假证明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加分资格外,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作出相应处理。
 
  2.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次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加分。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2020年9月4日
 
  文章来源:http://rsj.np.gov.cn/cms/html/npsrlzyhshbzj/2020-09-04/1809593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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