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龙岩连城县委文明办下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20-05-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福建龙岩连城县委文明办下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
 
  中共连城县委文明办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向全县公开遴选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2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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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遴选范围
 
  我县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较突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回避等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2020年中共连城县委文明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连城县委文明办未成中心(连城县北大东路26号2楼);联系人:林清香,联系电话:0597-892266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同意报考意见,以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初审合格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在遴选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报有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1.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少于30人(含),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考查遴选报名人员的相关知识水平和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3.若需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 : 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位(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4.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按各岗位成绩高低以1 : 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名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并列名次进入考察。
 
  2.考察由县委文明办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遴选资格。
 
  3.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遴选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遴选资格的,报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递补对象。
 
  (五)体检
 
  1.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县委文明办负责,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遴选人员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连城县委文明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连城县委文明办       0597-8922663
 
  监督电话:
 
  县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  0597-8916558
 
 
  中共连城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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