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福建宁德福鼎市事业单位招聘通知

2020-04-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上半年福建宁德福鼎市事业单位招聘通知已公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8名,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8:00至5月13日下午5:00。公共科目笔试均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考生可结合2020年福建事业单位课程备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0年上半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上半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体检前提供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3日至2002年5月13日期间出生),年龄为“30岁、35岁、40岁以下 ”的岗位,按此计算方法类推;面向地区“宁德市”指2020年5月13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者,宁德市内外高校的宁德生源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生及宁德市内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面向地区为“福鼎市” 、“福建省”,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20年5月8日上午8:00至5月13日下午5:0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ingde.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网络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银行咨询电话: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2020年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0593-2077115,2318009。业务咨询电话: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3—7818123。
 
  2.资格初审。由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应的网络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0年5月9日上午8:00~5月14日上午12: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退还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专业科目(不含《中医学专业知识》科目)打印时间:2020年5月22日—5月23日
 
  公共科目打印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网络报名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者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时间安排
 
  2020年4月17日: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de.gov.cn/)和福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di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5月8日—5月13日:报考人员报名。
 
  2020年5月22日—23日:打印专业科目准考证(不含《中医学专业知识》科目)。
 
  福鼎市医院8073—8086、福鼎市中医院8087—8088岗位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5月23日下午14:30 - 16:3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大约在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公布。
 
  公共科目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资格条件复核、体检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福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四、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均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市医院8073—8084、市中医院8087-8088临床医学类岗位笔试专业科目均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市医院8085护理学类岗位笔试专业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市医院8086 医学技术类岗位笔试专业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市医院8089-8102、市中医院8103—8108岗位,实行直接考核或专业科目考试。这些岗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考计划数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各岗位计划表的备注。如有参加市中医院8103—8107岗位《中医学专业知识》科目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市闽浙边界文化艺术交流中心8008—8009岗位实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福鼎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我市202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除部分岗位实行专业技能测试外,全部不实行面试,从笔试成绩及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公共题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时,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学历类别为不限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2.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3.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4.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可在进入该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6.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0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规定的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福鼎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向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名序号、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加分或专门岗位考试。
 
  7.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信息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双学位双专业”栏目上查询认证。
 
  8.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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