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0-02-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福建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证件照时间为2020年2月13日8:00至3月25日18:0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做好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服务美丽泉州建设,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于2019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名。由于人员流动频繁,而招聘的报名人员已增补完毕,目前缺员2名。现进行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的为编外工作人员,共计2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即通过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到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工作,由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负责管理和用工。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管理考评事业。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待人热情,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综合考评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需列入本一批招生的院校和专业);要求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不限。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四)综合考评员2名:
 
  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且需2019年毕业生或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暂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待毕业且符合条件入职后再提供)。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职责
 
  综合考评员主要职责:按照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实际需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复核、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不组织统一考试。
 
  (二)网上报名
 
  在泉州人才市场网(www.qzrcsc.com)、“泉州考评”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信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及个人有效信息(①有效身份证件、学位和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可证明院校及专业的材料);②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照.jpg格式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统一命名打包(命名为:姓名+岗位)发至 qzlwpq@163.com。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证件照时间为2020年2月13日8:00至3月25日18:00。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录用
 
  本次招聘采用资格复核方式,对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按报名时间顺序复核资格后即予以录用,不再组织统一考试。
 
  (一)资格初审
 
  泉州市劳务派遣公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复核
 
  对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按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报名信息的时间为准)顺序,由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录用。
 
  七、办理手续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由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泉州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工作。试用期二个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待遇
 
  岗位薪酬由“底薪+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年终奖”组成。
 
  九、其他说明
 
  因复核不合格、弃权或试用期不符合要求、一年内人员流动等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征求个人意愿,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报名时间作为递补人选进行增补。
 
  有关报名问题、职位要求及待遇问题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595-28696606
 
  附件: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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