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明宁化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8:00至9月27日17:3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宁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 紧缺急需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宁化县公务员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总医院关于2018年宁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告宁人〔2018〕58号
为推进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8年县(区)属部分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8〕260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对宁化县总医院等12个事业单位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择优招聘卫生紧缺急需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我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3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2018年宁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18年宁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考生应在2018年9月25日8:00至9月27日17:30,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smrsks.com/nh)报名,提交详实的报考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考生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8年9月25日8:00至9月28日17:30,考生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smrsks.com/nh)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9月29日17:3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9月25日8:00至9月30日上午11:3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报名结束后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计为通过审核报名人数。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5.县卫计局、总医院将在面试前对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结果为准。复审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8:00至10月9日17:30。考生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招聘报名表(考生可到宁化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填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带二维码)以及以上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非本人前往复审的,还需提交由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前往县卫计局(宁化县翠源大厦四楼)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10月10日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卫计局复审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6.其他要求:考生应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而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测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名复审合格考生全额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10月12日至13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于2018年10月10日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若出现面试成绩同分影响录用排名的,按考生全日制学历高到低进行排名,学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出现同分且学历相同的情况影响录用排名的,将加试面试,加试考生最终成绩以第二轮面试成绩为准,加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按照招聘计划数与经过面试的人员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加试者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缺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并由县纪委(监察委)、检察院、综治办、卫计局等部门进行协审。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涉及加试面试的,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连同考试成绩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公务员局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在本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18年9月25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学历、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相关资历的不得报名。
2.年龄计算方法: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满18周岁,不满31周岁)指在1987年9月25日至2000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3.专业要求: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执行。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考生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考生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具有双学历(位)的考生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中任一学历(位)报考。
4.学历类别:全日制指全日制普通院校(指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学历。《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岗位信息表中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
5.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本次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没有考生报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宁化县公务员局统一对外公布。
6.分数切线:本次紧缺专业招聘考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才能招聘。
7.考生成绩计算:应试者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对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对参加本省和本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的,总成绩加5分。2018年将服务期满的可以报名并享受加分政策。已享受过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加分,不得再次报考专门岗位,不得在报考过程中隐瞒已享受优惠政策情况。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9.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监察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10.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1.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
本通告与我县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本通告由宁化县卫计局、宁化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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