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石狮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18-09-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泉州石狮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24时。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福建泉州石狮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公路专职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石狮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单位情况及岗位信息 所需条件 考试形式 备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招聘
人数
最高
年龄
性别 户籍 学历 专业要求 其它要求
01 专职协管员 主要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等工作 6 40 泉州地区 高中/中专(含2018年毕业生)及其以上 不限 有摩托车驾驶证(E或D证)石狮户籍优先 面试 录用后三个月内须考取摩托车驾驶证(E或D证)。 蔡先生0595-68899779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③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⑥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学历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24时。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120038034@qq.com.报名成功后,审核人员将回复邮件确认。咨询电话:0595-68899779。
  3.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
  (5)驾驶证;
  以上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并按“岗位代码+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不收报名费。
  (2)岗位要求的年龄(周岁)计算、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9月。
  (3)考生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5.领取准考证方式:考生报名后,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务人员将在考试前2天将电子版《面试通知书》发到考生报名时预留的邮箱,考生自行打印。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 面试内容
  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合格线65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4.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石狮人才网(www.sshr.net)发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和综治等情况。对考核合格者给予聘用。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
  六、确定聘用人选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石狮人才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给予聘用。
  此次考试成绩保留1年,在此期间,若有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可从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七、工作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聘用人员与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等费用)标准发放。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石狮人才网www.sshr.net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石狮分部。
  (三)考生应仔细阅读本通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认真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石狮分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68899779
  附件:
  石狮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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