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漳州龙海民政局招聘乡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2018-09-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福建漳州龙海民政局招聘乡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招聘乡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24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8:00至9月13日18:00(工作时间),报名地点: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龙海市石码镇人民路55号人社局2楼)。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福建漳州龙海民政局招聘乡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龙海市委、龙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委[2017]64号)和《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7]221号)文件精神,为充实基层民政队伍,推进养老事业发展,龙海市民政局决定招聘乡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24名。现将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13个乡镇(场)共24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龙海市乡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岗位人数计划表》。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1 海澄 2
2 程溪 2
3 白水 2
4 浮宫 2
5 港尾 2
6 九湖 2
7 东园 2
8 榜山 2
9 紫泥 2
10 东泗 2
11 隆教 2
12 双第 1
13 程农 1
合计   24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龙海市户籍(不含角美镇);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9月1日至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团队协作精神,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6.热心养老事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7.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6.在校在读的未毕业学生;
  7.其它不适合养老服务工作的。
  应聘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同时要填报是否接受调剂。有意应聘者请于2018年9月12日8:00至9月13日18:00(工作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到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龙海市石码镇人民路55号人社局2楼)报名。由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与招聘条件进行比对审核(初审),审核不通过的当场告知,审核通过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于2018年9月19日至20日到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龙海市人民政府网(www.longhai.gov.cn)公布。
  (四)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面试
  1、龙海市民政局对入围面试的应聘者,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通过资格复审后即进行面试。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龙海市人民政府网(www.longhai.gov.cn)公布。
  (七)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由龙海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海市人民政府网(www.longha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集中培训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与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五、岗位管理
  1、由龙海市民政局统一管理,视工作需要进行调配。各乡镇民政办协助管理。
  2、对聘用的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连续二次为基本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月工资25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龙海市民政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不指定笔试、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辅导培训班。
  3.龙海市人民政府网(www.longhai.gov.cn)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海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小洪0596-6521885,小黄0596-6522102
  龙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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