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用陈虹烨等5人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批复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局、民政局:
宁发改干函〔2018〕12号、宁农函〔2018〕138号、宁政民函〔2018〕97号文收悉,根据《公务员法》和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闽公局文〔2018〕6号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择优录用陈虹烨等4人为公务员、林宁圣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新录用人员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应进行初任培训。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审批手续。
2018年考录陈虹烨等4人为公务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位 |
1 |
陈虹烨 |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9802) |
综合科科员(01) |
2 |
黄青芳 |
干部科科员(02) |
3 |
顾明敏 |
宁德市农业局(19818) |
办公室科员(01) |
4 |
林毅 |
人事科科员(02) |
2018年考录林宁圣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位 |
1 |
林宁圣 |
宁德市救助管理站(39802) |
科员(01) |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