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厦门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18-08-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厦门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08月22日(具体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福建厦门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的人员将向翔安区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定向服务。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定向服务的单位详见《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本次考试有关的考务信息、通知等将在翔安区政府网(http://www.xiangan.gov.cn/)公示公告栏(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定向服务单位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岗位
性质
招聘
人数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最高
年龄
性别 最低
学历
所学专业 户籍 其他条件
厦门市翔安区统计局 01 统计行业调查 购买服务 5 40 不限 大专 不限 同安、翔安 1.必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有区级、镇街统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7886350 翔安区新店镇宋坂三里67号102店面(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旁)

★友情提示:报名有疑问,请于上班时间拨打联系电话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义务;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在读生;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规定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3.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届时可以调整到其他合适岗位应聘。
  (二)报名时间:2018年08月16日至08月22日(具体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具体地点等见附件1。
  (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2018年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公司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如退役证、会计证等);
  6.近期免冠1寸同版证件彩照3张(均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
  (四)准考证领取:领取方式将在指定网站发布或用短信通知。
  四、考试办法:
  01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报考01岗位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写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指定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查询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总分100分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应不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三)综合总分计算
  1.01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有区级、镇街统计工作经验者,笔试成绩加5分。
  五、体检与考核
  (一)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都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果依然相同,组织他们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集中体检。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具体标准由招聘单位与定向服务单位商议后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定向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放弃等情况的,从本岗位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在指定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2年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1个月)。
  (三)工资待遇。按岗位实行综合定额包干,01岗位,每人每年6.5万元,包括岗位工资及单位应缴纳的五险、管理费等。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户籍、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等资历要求计算到2018年08月1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类”下所列专业。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具体认定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向服务单位会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解释。
  附件》》
  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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