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厅招聘公告

2017-08-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福建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厅招聘1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16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福建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福建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与能源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农业信息服务中心、福建省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等8个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届别认定以该认证书年份为准,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以及其他要求详见《2017年福建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农业信息网(www.fjagri.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16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电子照片发送到ngbk@fjagri.gov.cn,同时将书面报名材料邮寄到福建省农业厅人事处。邮寄材料与邮件主题均请注明“2017事业单位公开聘用应聘”字样,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2017)》(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农业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件件。
  以上报名材料各1份,请按序装订成册。所涉复印件均须由报考者本人签名保证系原件复印件。报名表中所留联系方式(包括邮箱)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情况等有关信息将于报名截止后1周左右公布在福建农业信息网(www.fjagri.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适时关注。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 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农业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福建省农业厅人事处同意后可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农业信息网(www.fjagri.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411室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46917,0591-87847450(农业厅人事处)
  联系人:王小姐、陈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十、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
  2.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农业厅人事处和福建省农业厅厅属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农业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72896。
  点击下载>>>
  福建省农业厅人事处
  2017年8月2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