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2017年招警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定于2016年6月5日开展报考福州市公安局各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需认真、仔细阅读):
一、集中时间
2017年6月5日下午2:30
二、集中地点
福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大门口(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蓝盾路1号)
三、集中对象
报考福州市公安局各职位进入面试考生。根据招考公告,招录机关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产生,按照职位招考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开展工作
对报考福州市公安局各职位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考生在集中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专门职位考生以及持境外学历报考证,还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带原件及复印件,由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
在职报考人员(行政机关、参公及事业单位),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其中01-04职位要求为“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请相关考生根据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中的基层工作经历认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6月5日不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本人放弃报考资格。各位考生事先做好准备工作,掌握好路途时间,不得迟到。
考生如有疑问,可在上班时间拨打0591-87026215(福州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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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