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翔安区农林水利局招聘2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双休节假日除外)。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福建翔安区农林水利局招聘20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7福建翔安区农林水利局招聘20人公告
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因工作需要,拟招聘河道专管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4月厦门市翔安保安服务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7年7月30日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
3、报名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相关的承诺。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发布招聘信息:在翔安区政府网公布。招考岗位见附件1。
5、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双休节假日除外)。
6、报名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舫阳溪上村26号(马巷万科金色悦城对面),联系人:人事部:小郭,联系电话:7181793。报名者可直接从翔安区政府网下载《厦门市翔安保安服务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⑤符合报考岗位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⑥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照3张。
7、以上《报名表》和复印材料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及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招聘所需的专业类别请参照附件2: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8、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资格审查:
1、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名单和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布。
五、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信息及岗位匹配度进行筛选,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翔安区政府网网站公示公告栏考务信息通知。
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都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果依然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项目由招聘单位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4、考核: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放弃情况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排名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1、学历、年龄、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7年04月2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是指1982年 04月3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2、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具体认定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4、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5、本简章由厦门市翔安保安服务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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