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招聘博士研究生21名公告

2017-03-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招聘博士研究生21名公告已发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委托招聘博士研究生方案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医药卫生类公办学校,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开展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专项招聘工作。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不良诚信记录;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简称博士研究生,下同),年龄40周岁及以下。
  二、招聘岗位与要求(见附件1),招聘岗位将根据实际招考情况相应调减,具体请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招聘岗位信息。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wzy.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止,常年招聘。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统一招考。
  2.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须将应聘材料邮寄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zyrs2011@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招聘岗位)博士研究生应聘:×××(姓名)”。
  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个人简历;
  ③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教学、科研主要成果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且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具体如下:
  1.通知面试: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分为两个环节,包括教学试讲(或科研报告)和评委提问。
  3.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考试情况,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公示结束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1.聘用手续。考核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福建省当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条件要求的,经福建省人社厅认定后,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发放生活津贴和住房补贴。
  (3)符合《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附件2)文件要求的,经我院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关口366号
  邮 编:350101
  电 话:0591-22869970、22869963 黄老师、林老师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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