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建瓯市高铁新区水厂招聘4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月15日,报名地点:建瓯市徐墩镇党政办公室。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可结合2016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建瓯市高铁新区水厂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建瓯市高铁新区水厂招聘公告
建瓯市高铁新区水厂隶属于徐墩镇人民政府,主要从事建瓯市高铁新区自来水净化处理和经营管理,为满足高铁新区水厂的正常运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共谋发展、共创伟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下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笔试、考核、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职位与职数:水厂技术运行人员2名、水质检测实验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严谨细致、才思敏捷,勤于学习、求实创新,关心集体、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一)水厂运行人员:
1、职位:
1、在水厂厂长的领导下,负责水厂运行和维护的技术管理工作,完成相关工艺、技术记录;
2、对水厂运行工艺参数进行监控,根据要求进行调整以保证产水水质和水量指标;
3、对水厂设备、仪器、仪表运行状况进行监控,指导工人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
4、指导工人对设备、仪器、仪表进行维修;
2、任职要求:
1.、给排水、电气自动化、仪器仪表,电气化等相关专业;
2、具有1年以上自来水厂运行及相关运行经验、维护经验优先
3、熟悉水厂沉淀、过滤、活性炭、超滤系统工艺,具有工艺调试经验优先
4、熟悉相关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行、维护、维修。
5、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敬业负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7、此职位的工作地点徐墩镇桂美,要求常驻水厂。
(二)水质检测实验人员2人
职位:
1、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3、具备环境工程、生物化学、化学与化工,水文与水资源专业或与这两项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与本岗位相同或类似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并可酌情放宽限制。
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城镇饮用水标准对源水、净水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2、熟悉所使用仪器设备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规定办事,维护并保养好仪器设备,记录好仪器和设备的工作状态。
3、严格遵守分析质量控制程序,认真填写分析的原始记录。按公司要求每天及时对水质进行监测分析。
4、了解所分析指标的误差理论,数据统计、填写等方面的知识,独立进行有关数据的处理工作。
5、搞好检验室内的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测试环境,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6、妥善保管好检测所用药品及精密仪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月15日。
2.报名地点:建瓯市徐墩镇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张海彬
联系电话:13960650000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均须提供有效证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3)市内考生持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至现场报名;市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可提供复印件、传真件),待考试前复核原件。
(4)报名时,经审查合格后填写《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完善相关报名手续,发放准考证,报名费100元。
五、笔试
笔试按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2以上比例方可开考,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及岗位。
1.时间:
2.地点
3.笔试内容: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六、体检及考察
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由镇政府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建瓯市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七、公示及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人选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报到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企业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1.负责或参与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存在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2.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命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中泄题漏题及有相关舞弊行为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或在考试中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接受群众的相关反映和举报,并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九、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专科1300元/月,本科1600元/月,由用人企业支付。
(二)正式聘用后待遇:
1、用工属性:正式聘用后属用人企业正式员工。
2、工资待遇:正式聘用后工资按企业职工工资相关管理规定测算,最低每月1600元以上。
3、其它福利:与用人企业正式员工等同(含交通补贴、月奖、季奖、通讯补贴等)。单位依法缴纳五险,个人部分自理。
十、本公告以及未尽事宜,由徐墩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徐墩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