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务员网获悉:2016年福建省选调生计划从应届优秀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选调340名,从2014届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中选调260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11月23日8:00起至12月13日24:00止。报名者须详实准确地填写《福建省2016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应届优秀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大学生村官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应严格审核,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取消其选拔资格。根据我省报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报名者须交报名费80元。
选调范围
省外列入“211工程”的重点大学,以及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3所法律专业院校(仅限报考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的福建生源全日制2016届优秀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省内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闽江学院、☆莆田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武夷学院、☆福建江夏学院、☆宁德师范学院(打“☆”号的12所院校,只招录定向分配至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应届毕业生)的福建生源全日制2016届优秀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省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2016届优秀博士研究生毕业生。聘用期间表现优秀,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2014年选聘的现在岗大学生村官。
上述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本科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生村官必须在聘任期间考核称职以上,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学业成绩优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和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志愿到基层、到艰苦地方锻炼成长。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合格条件。
5.本科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其中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或院校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的时间不少于1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副部长职务的时间不少于2年(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的生源,不少于1年);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永泰、诏安、云霄、平和、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武平、长汀、连城、柘荣、寿宁、周宁、屏南、霞浦、古田)生源的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1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大学生村官必须在聘用期间表现优秀,有较强的基层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6.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大学生村官年龄不超过29周岁。
7.报考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的,仅限于法律、法医专业。
8.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在聘用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有重大立功表现、受到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和奖励的大学生村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2016年1月24日下午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硕士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博士考试科目为《申论》,不指定复习教材,考生可结合2016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本科、硕士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其中3:30-3:40发放考卷);博士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