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录用高怡欣等6位同志为参公管理人员函

2015-10-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录用高怡欣等6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函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同意录用高怡欣等六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函》(泉国土资函〔2015〕15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5〕3号)以及《关于下达2015年度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闽公局发〔2015〕8号)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合格,批准录用高怡欣等6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 高怡欣  庄  凡
  泉州市洛江国土资源城区所   : 黄  岚  柳燕玲  陈佳莹
  泉州市泉港峰尾镇国土资源所:黄添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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