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泉州石狮市医院招聘若干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医学人才,待遇优厚,有意向者可电话咨询:0595-83066770、18959889120,并将相关证书发送至108664553@qq.com。
泉州石狮市医院2015年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医学人才通告
为广泛招聘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现将石狮市医院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医学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人员报名。有意向者,请咨询电话:0595-83066770、18959889120,并将相关证书发送至108664553@qq.com。联系人:张先生。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香江路812号。
(二)人员确定。按照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经体检、考核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一)招聘所需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4版)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二)毕业证书等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五)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待遇:医院将根据招聘录用人员的不同情况提供其他相应待遇:除常规的户口迁移、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问题协助解决外,我市的重点人才对象还可享受政策性住房等福利条件。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石狮市医院负责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