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是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公民及国家行政组织自身对行政执行过程和行为所实施的监督。行政执行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依法行政,与此相联系,行政监督的最基本特征是依法监督。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行政监督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①依行政监督的主体划分。政党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与行政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即外部监督体系与内部监督体系。
②依行政监督体系的划分。外部监督,即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介、人民群众等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内部监督,即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以及上下级、平级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
③依行政监督的性质划分。一般监督,指各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全部行政行为实行广泛的、经常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如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对国家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监督;专门监督,指担负专门监督职能的行政机关对监督对象的监督,如各类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等。
④依监督的层次划分。高层监督;中层监督;基层监督。
⑤依实施监督的时间划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
行政监督的意义和作用体现为:
①行政监督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②行政监督有助于激励行政工作人员成为人民勤务员,即社会公仆。
③加强行政监督是发展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④完善和执行行政监督是惩治腐败、克服官僚主义、推进廉政建设的必要措施。
⑤加强行政监督有助于支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法定权力,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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