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三明学院招聘公告(40名)

2015-03-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福建三明学院招聘40名工作人员,福建公务员考试网提醒,1.报名时间:(1)教学人员: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10日。(2)教辅、实验员和行政人员: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20日。(3)辅导员: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30日。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三明学院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512)。(2)网络报名:请投递简历至smxyzp@163.com。具体详见下文。
  2015年福建三明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明政〔2012〕244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确定三明市2015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意见》〔明人发〔2015〕21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核准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发〔2015〕55号〕、《三明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暂行规定》〔明院办发〔2011〕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2015年三明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33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若有调整以通知为准)。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23日至1997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4年3月23日至1997年3月23日期间出生);教授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69年3月23日至1997年3月23日期间出生),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3月23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教学人员: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10日。
  (2)教辅、实验员和行政人员: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20日。
  (3)辅导员: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三明学院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512)。
  (2)网络报名:请投递简历至smxyzp@163.com。
  3.咨询电话:0598—8397457(刘老师、黄老师)。
  (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已经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报到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届生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网络报名:招聘考试之日前一天上午下班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照现场报名)到三明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4.留学回国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外学历认证。
  5.考生须带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用于张贴准考证和《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
  应聘非紧缺专业岗位的需要参加公开招聘公共笔试,笔试成绩合格后进行专业面试;应聘紧缺专业岗位直接进入专业面试。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非紧缺专业岗位原则上不开考,属紧缺急需人才或情况特殊的,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再开考。
  1.公共笔试(非紧缺专业岗位、笔试岗位)
  (1)时间:见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218.5.241.3:8036/)“人才招聘”专栏通知。
  (2)地点:三明学院荆东校区,具体地点见通知。
  (3)内容:从事本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具体以各岗位考核方案为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约1个工作日后登录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原始成绩。
  (5)笔试成绩合格线:由三明学院统一划定,并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①应聘非紧缺专业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个别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需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②应聘紧缺专业岗位(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2)时间、地点:见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具体各岗位面试方案。
  (3)内容:根据拟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问答面试、专业测试(含专业知识测试、技能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4)各岗位面试方案
  各招聘单位原则上按以下既定比例制定面试考核方案,并于面试前一周公布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上。方案中,要明确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专业及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报名情况和其他应让考生知晓的相关事宜。
  ①专任教师和实验教辅人员(供参考,具体见各岗位面试考核方案)。
  结构化问答面试:教育背景、岗位认识、语言表达、理论功底等考核,占20%。
  专业测试:试讲、专业知识笔测、专业技能操作能力测试等,占80%。
  ②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辅人员(供参考,具体见各岗位面试考核方案)。
  结构化问答面试:岗位认识、语言表达、问题解答等考核,占70%(不设专业知识测试的,占100%)。
  专业测试:专业知识笔测、专业技能操作能力测试等,占30%。
  4. 总成绩计算:
  (1)非紧缺专业岗位:总分=公共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分×60%,
  (2)紧缺专业岗位:总分=专业面试分。
  (3)同分判定: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要笔试的,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4)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1.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1.由校人事处对通过面试、体检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协审表》,有单位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招聘该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三明学院网站、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报市公务员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服务期限
  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待遇的,服务期为8年,其他的为5年(详见《三明学院教师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暂行规定》,正式入编前须签订《入编协议书》)。
  五、工资待遇
  按三明市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咨询:0598-8397457,联系人:刘老师、黄老师。
  (二)纪律要求
  1.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三明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明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8399682。
  三明学院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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