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64人公告

2015-03-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福建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64人,网上报名时间是3月30日至4月5日,笔试时间是4月26日,详见下文了解更多考试信息。
  2015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文件精神,2015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新任教师64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5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教师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5日至1997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幼儿教师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9年3月15日至1997年3月15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教师招聘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聘用的前提条件。
  7、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光泽县学校须统一参加笔试,在职人员报考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报考条件所需要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3月15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方法
  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注册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
  考生在2015年3月30日-4月5日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通过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后,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开考比例达到1:1开考;
  2、时间和科目
  4月26日,全省统一笔试。考生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5月16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3、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地点设在南平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于2015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 5月8日至12日到光泽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加分。
  (二)资格复核及面试
  1、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片段教学的形式,入闱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光泽教育信息网(http://www.fjgzjy.com/)公布。
  3、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准考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职考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及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2天由光泽教育局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时之前由光泽县教育局确认,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
  报考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及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经研究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1、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光泽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光泽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六、补充招聘
  7月上旬,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还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七、注意事项
  1、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本公告由光泽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官道忠、饶高胜0599-7933834
  >>点击下载
  光泽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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