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13公务员联考政治常识高频考点(3)

2013-03-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各省市公务员考试相继启动,从已经公布考试公告的省份来看,大部分省市将于2013年4月13日举行笔试,由此可以推出今年上半年的联考时间为4月13日。常识判断作为公务员笔试中行测的一类题型,考察的知识点通常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几个方面。政治常识在各省市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中经常出现,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辅导专家通过对各地区公务员考试真题的研究,总结了在常识判断在历年考试中出现频率较高的36个考点,希望可以助考生一臂之力。
  十八、犯罪主体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十九、数罪并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十、监护人
  可以归纳为三类:①近亲属;②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③有关单位、组织和民政部门。
  二十一、人身权
  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切联系、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包括:(1)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2)姓名权和名称权。(3)肖像权。(4)名誉权。(5)荣誉权。(6)监护权。
  二十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交易行为、强制交易行为、滥用行政权力强制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串通勾结投标行为。
  二十三、个人所得税的减免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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