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3

2014-07-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1.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父亲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2. 某村有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1000人,在一次乡人大选举中作为一个选区,应选人大代表三人。第一次投票中五名代表候选人中,只有两人得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于是进行再次选举。对此,下列哪个选项不正确?( )。
  A.再次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应为二人,即为第一次投票中的得票数为第三、第四名的选民
  B. 选民在再次选举中,可以另外依法推行代表候选人
  C. 选民在再次选举中,投票时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
  D. 在再次选举中,如果参加投票的选民有600人,得票200的人如果是得票最多的人就被选为乡人大代表
  3. 债权人向债务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将在法律上引起( )。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诉讼时效的开始
  4. 某年夏天天气炎热,张某与王某约同宿舍的李某一起理光头,李某不愿去。晚上,张某与王某乘李某熟睡之际,将李某的头发理光。此案中,张某与王某侵犯李某何种权利?( )。
  A.健康权
  B.名誉权
  C.身体权
  D.肖像权
  5. 某甲因患精神病,其妻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 )为甲的代理人
  A.甲的母亲,80岁
  B.甲的妻子,50岁
  C.甲的妹妹,45岁
  D.甲的叔叔,60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B 解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甲虽受乙欺骗,但只要是其自动中止犯罪,就属于犯罪中止。
  2.B 解析:A项根据《选举法》第41条第4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因此A项是正确的,c和D也是正确的,C项中选民投票时是有选择自由的,《选举法》对D项的要求是“不少于1/3”,“不少于”即等于或多于,再次选举过程中有600人参加,那么200人得票就可以了,因而D选项是对的。
  3.B 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见债权人向债务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债务将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C 解析:头发是自然人身体的组成部分,本题中,张某、王某侵犯的正是李某民法意义上的身体权,C为正确答案。
  5.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据此题中甲某的监护人应为其法定代理人,《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B项中甲的妻子身为原告,不能作为甲的代理人,应由第二顺序监护人即甲的父母担任代理人,但甲的母亲年事已高,恐不能胜任代理人职责,则可以其其他近亲属为代理人,选项C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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