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法律常识22

2014-07-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1.28周岁的张某系精神病人。张某的下列亲属中,应作为其第一顺位监护人的是(  )。
  A、配偶
  B、兄姐
  C、父母
  D、祖父母
  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是(  )。
  A、 实物
  B、 劳务
  C、 知识产权
  D、 土地使用权
  3.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行为的是(  )。
  A、 买卖
  B、 结婚
  C、 承揽
  D、 保管
  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5. 王某是某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聘请王某组任该案鉴定人。本案的被告人提出王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谁有权对王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  )。
  A.王某所在公安机关的负贵人
  B.该人民法院院长
  C.本案的合议庭
  D.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A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2、B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仅以其出资额度为限。故对其出资类型做出了限制,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实务、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3、B 解析:要式行为是指民事行为的成立或者生效必须具备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要求的或当事人特别要求的形式,包括两个类型:(1)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须以特定方式表述;(2)在意思表示之外须履行特定程序。而不要式行为是指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不要求采用特定形式,当事人可以依照意思自治而自由选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卖、承揽、和保管的设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或者口头合同的形式确立,为不要式行为。而结婚需在意思表示之外须履行特定程序,即要在特定部门进行登记,才可以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4.B 解析:《刑诉法》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排除A.《刑诉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排除C.《高法解释》第1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排除D。
  5.B 解析:《刑诉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高法解释》第32条规定:上述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因此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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