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7-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巫溪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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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巫溪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自愿在我县工作5周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
  (五)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
  (六)符合《一览表》中各岗位要求的条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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