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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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考出理想的成绩,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在报考前,认真阅读重庆市《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和本《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客观、理智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学历、简历等有效信息。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公务员录用考试注重测查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请认真研读考试大纲。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5.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以便出现面试、体检等递补情形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不失去录取机会。
6.报考主要流程如下:
(1)细读考录公告、职位表、专业指导目录、报考指南、考试大纲;
(2)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找准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3)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缴费、打印准考证;
(4)参加笔试;
(5)接受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6)参加面试。按公告规定,面试前,部分考生还需参加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
(7)参加体检;
(8)接受考察;
(9)拟录用人员公示;
(10)录用;
(11)转移个人人事档案关系;
(12)到录用单位报到上班。
7.重庆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信息,以“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网址:http://cq.chinagwyw.org/list/5681_1.html)公布的内容为准。《考录公告》所涉及的政策文件请在其“政策法规”栏下载学习。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问:今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考录公告》规定,本次招考对象为:(一)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序列专科以上学历且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二)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以及重庆生源在重庆市内外高校就读且能够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2013年毕业生;(三)已经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或者能够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这可以从以下二方面理解:
第一,从是否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角度,可以这样理解:
凡是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只要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序列专科以上学历,就可以报考;
能够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2013年毕业生,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以及重庆生源在重庆市内外高校就读的,视为具有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次可以报考;
凡是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没有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必须已经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或者能够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才可以报考。也就是说,没有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仅有专科学历,或者是取得了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但未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或者是取得了全日制以外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本科学历的,均不属于报考范围。
第二,从学历学位要求的角度,可以这样理解:
已经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或者能够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均可报考。
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序列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应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才可以报考。
2.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虽然符合报考范围对象规定,但具有以下三类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次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⑥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
⑦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⑧事业单位人员被解聘未满5年的;
⑨我市2011年、2012年选派大学生在2013年3月 11日前未解除选派协议的;
⑩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①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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