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事业单位一季度招342人 2月18日报名

2013-07-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合川区201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建设重庆北部人才聚集高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3),其中: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招聘对象年龄统一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截止报名前一日);


  3.招聘后,自愿在本区工作5年以上;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2月18日至2月2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报考教育事业单位:区教委人事科;联系电话:(023)42824178。


  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区卫生局政工科;联系电话:(023)42750686。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区人力社保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23)42756176。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 报名要求


  报考者根据报考类别及其专业(学科)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教育事业单位按岗位类别及学科报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岗位类别及专业报名;其他事业单位按报考单位专业及岗位类别报名。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持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重庆市合川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4);


  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具有学校签章的《重庆市合川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


  2.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卫生局根据本简章规定审查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


  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于2013年3月7日至3月8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区广电台电视播音主持岗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考核,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为:教育事业单位专业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卫生事业单位(不含法律、计算机、会计学岗位)专业科目为《生理学》和《解剖学》,其余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含能力考察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名时,考生可在报名点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复习资料自行准备。


  (二)面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面试按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以下的,面试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在参加面试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除特殊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特殊紧缺岗位或无法递减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不受该比例限制,但笔试总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


  教育事业单位面试以说课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卫生事业单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实作(专业测试)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只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报考区广电台电视播音主持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需求执行。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区广电台电视播音主持岗位体检人选的确定,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分专业(岗位)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crlsb.hc.gov.cn/)、合川教育信息网(www.hcjw.cn)、合川区卫生信息网(www.hcwsj.net)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有关岗位要求,按规定程序完善聘用手续。其中:教育事业单位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分学科从考试考核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卫生事业单位除对岗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外,其余均按照招聘岗位分专业及学历从考试考核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的专技岗位(一)、(二)从考试考核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其余岗位为对岗招聘。


  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空缺在应聘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首聘期为五年,聘期内不得向区外流动,否则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对报考区职教中心的人员在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第一季度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2013年第一季度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201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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