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务员局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宜公告
一、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2013年上半年重庆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5分。特别提醒,合格分数线仅是对参加考试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各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的最低分数,由该职位从高到低按照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比例确定。
二、成绩查询
(一)考生登录本网站进入“成绩查询”栏,通过输入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方式,可详细查询本人的笔试总成绩、单科成绩、本人所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最低分数线及笔试成绩的排名情况。
(二)请未打印报名信息表的考生,于2013年5月14日至5月18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及报名序号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三)请忘记准考证号的考生,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首页,依次点击“在线服务”——“成绩查询”——“找回准考证号”栏,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找回准考证号。
(四)若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对本人笔试成绩进行核查。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核查,要求对主观题科目核查成绩的,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于公布考试成绩3个工作日内,向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提出申请,填写《人事考试核查成绩申请表》,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公布成绩5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三、工作安排
(一)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按照公告规定,复审报名资格由招录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负责。请进入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的考生,提供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初审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2013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公告附件4)。此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部门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2013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公告附件5);年龄在3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201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公告附件1、2中要求为“少数民族”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少数民族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另外,考生报考职位含“公安院校2013年重庆籍毕业生”要求的,如户口不在重庆市内,还须提供大学入校时重庆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材料(例如:某考生2009年考取北京某院校,户口由重庆市某派出所迁至北京某派出所,此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还须由重庆市某派出所出具2009年户口迁出证明)。
(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及体检安排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4。各地区、部门的时间安排各不相同,请务必查阅清楚自己所报考地区或部门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免耽误。特别提醒,报考主城公安机关(万盛、双桥经开区分局)的考生,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和体能测评的时间为同一天,请按照招录机关的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四、招录指标调整。按照公告规定,部分招录职位因达不到面试比例等原因应减少招录指标8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5。
重庆市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