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2013-07-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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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9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渝北区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8.符合所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其报名费。
  1.网上报名
  2013年7月1日至7月9日,报考者登录网址http://www.cqsjhzx.com/bm/,在线点击报名。报名采取定学校、定学科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进行报名,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的人员内竞争。
  2.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3年7月10日—7月12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通过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渝北区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等材料到渝北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注:只在网上报名不到现场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无效,不予核发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资格审查地址:渝北区双龙大道163号;联系电话:023—67822642。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进行资格审查,但须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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